2009年2月18日 星期三

新居裝潢記事 - 系統傢俱合約簽定

期待已久的新居終於可以交屋後,我們就急著確認裝潢設計合約,期間總共談了將近十數位的設計師,有專業工作室的設計師(三位)、個人工作室的設計師(二位)、系統傢俱的設計師 (四家)、承包商的工頭(三家),談的可說是筋疲力竭…
從一開始的寒暄、瀏覽圖面、講解構想、初步估價…等整套流程run一遍下來,以平均每位設計師要花二~三個小時,而且至少見面二次以上…這過程費心費力,中間的辛苦,真的是不為外人得知

最後在交屋的壓力與經費的考量下,加上空間的規劃早已深印腦海裡,加上已剔除了近十位的設計師下,很快地就在自行發包請設計師代勞的考量下,決定與系統傢俱的"設計師"簽下了裝潢工程合約

會找系統傢俱總籌所有發包事宜的原因,主要是評估自行發包的經費,似乎與找系統傢俱相去不遠,這還是我們比較三家承包商後的結論;
另外就是現場監工的討論,事先我們認知自己並沒有那個專業能力與工班做討論…;
而會找系統傢俱做統包的原因,首先是我們的泥作、木作工程並不多,找系統傢俱應該可以信任的過…
後來發現,我只對了一半,因為工程人人會做,也人人可以承包、發包;但裝潢首重的是施工的專業程度及對施工細節的瞭解程度

不過,經過這二個多月來的鑽研,或許我下個職業應該可以轉任裝潢設計了…

決定與系統傢俱簽定合約的當下,由於過於興奮(終於可以脫離討論圖面、估價的苦海了…),對於細節沒有逐一再次檢查,卻也種下日後的不愉快
主要是小細節都忽略註明於合約上;不過總體來說算是瑕不掩瑜啦,對於完工後的新居,我為這位設計師打78分
 

最後,奉勸有心打造自己獨一無二的新居的人士,務必在簽約前,再次詳審您的設計圖,任何有疏漏的地方,一定要在簽約前與設計師確認清楚,避免日後雙方的不愉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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